释义 |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一、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袒护亲友、挟私报复、贪利图财等,但是不同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帮助伪造证据罪怎么构成 帮助伪造证据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帮助伪造证据罪属于故意犯罪; 3、犯罪客体,帮助伪造证据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犯罪客观方面,帮助伪造证据罪是指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