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权限的划分有哪些 |
释义 | 税收权限的划分有哪些 税收权限是指税收权利和收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划分和管理问题。税收权限的核心是税收立法权,同时还包括征收管理权、政策调整权等。 中国的税收权限却是高度地集中于中央的。几乎所有 的地方税的税法、条例,以及大多数税种的实施细则,都由中央制定和颁布,地方只有征收管理权限及制定一些具体的征管办法和补充措施的权限。这样一种高度集中的税收权限划分模式,既有确保国家税法统一方面的合理性,同时也存在着难以使税收的征管与各地复杂的经济情况及千差万别的税源情况充分协调,无法使地方政府充分利用税收杠杆调节地方经济运行的问题。 划分 地方政府的职责 地方政府的职责是确定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前提。按照政府职责的划分,为实现地方政府职责则需要相应的财力作保障,政府职能是设置相应的税收的依据之一,并确定其管理权限和收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的职责主要是:承担地方行政管理、地方经济和事业的发展、地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地方政府的事权 根据财税管理体制的规定,地方政府事权决定着地方政府所掌握的地方财力的权限。或者说干多大事,需要相应的多大财力。所以,地 方事权的大小决定地方政府税收的管理权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的管理权限的划分和设立,要以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为基础。尽管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中,还很难做到以事权为基础,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将会比较清晰地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因此,在事权确定的前提下,地方税收的管理权限较容易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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