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管控进行办法如下: 1、在经营中,保险公司首先应努力降低未决赔款估算的随意性; 2、力求做到未决赔款的真实和准确。为了提高未决赔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采用赔案及时报案率、预估损失偏差率、结案率等一系列辅助指标随时对未决进行修正,最大限度地降低估计损失金额与实际损失金额的偏差; 3、加强未决赔案的管理,降低未决赔款的变化。各经办机构每年应对未决赔款进行分类清理分析,制作应对策略。 法律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对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应当提取已发生未报告赔款的准备金,其提取金额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4%计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