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北京换领护照可以就近在任意区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办理。 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 监护人陪同 ,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 国家工作人员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