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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经签了合同的房子可以退吗
释义
    本文介绍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买受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屋,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房屋买卖合同的流程包括协商、订立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和转移所有权等步骤。违约赔偿标准一般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也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约定。
    法律分析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根据合同条款,买受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屋。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买受人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流程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流程:先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需购买的房屋;然后订立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最后由卖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依法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一般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造成的损害比较严重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拓展延伸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则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商品房的合同。
    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法律要求:
    1.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签订。
    2.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明确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交付日期、交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
    4.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经过公证处公证,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要求的行为,买受人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广大购房者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充分了解合同风险,并尽量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结语
    购买房屋时,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果遇到开发商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可以依据合同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屋。对于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应该合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避免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如果对房屋买卖合同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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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