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业主没有托付物业代收快递的,那么物业公司就不应该帮业主签收保管快递。如果业主没有跟快递公司说把快递交到物业去,而快递公司却把快递交给了物业,物业也签收了,那么不能看做是业主收到了快递。如果这时快递丢了或者出现损坏的情况,那么业主也需要向商家维权的,要求卖方补货退款,跟物业公司没有关系。如果是业主临时托付物业签收保管快递的,那么当快递公司把快递交到物业公司那去的时候,就已经可以看成是卖方完成了交付,如果在物业保存的过程中,出现了物品丢失或损坏,那么物业公司不用承担责任,卖方和快递公司也不用承担责任,需要业主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 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等特定物品的运输有特殊规定的,寄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