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营业执照后企业一般是不能马上从事营业活动的,还要办理下列手续: 1、刻制印章; 2、进行法人代码登记; 3、开立银行帐户; 4、申请纳税登记; 5、到工商所办理备案手续; 6、领取购买发票。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