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坏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处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更换号牌和行驶证所需资料: 1、《更换机动车牌照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 4、车辆照片两张; 5、单位车辆还需持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声明》,该表也可在车管所现场领取。 如果提前做好准备,整个办证过程非常快捷简单。从把资料交给车管所工作人员,到交费发证,只需十五分钟左右,车管所收取十元的费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