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可以补签以前的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可以补签以前的。但如果用人单位从用工开始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之后补签,也需赔偿给劳动者每月的双倍工资,最多赔偿十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的优势如下: 1、对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也可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 2、对于用人单位: (1)可增强员工归属感; (2)避免因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由于人员流动率较大,人员众多,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事宜会耗费招聘者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会让企业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财力损失; (3)即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责任等同。 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会面临以下风险: 1、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2、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 4、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百分之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 5、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