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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贵州省开通异地办理身份证件业务吗
释义
    

法律主观:
    


    符合以下条件,异地可以办理身份证件:
    1、系在异地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员;
    2、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所需材料是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异地办理流程如下
    1、居住地受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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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