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是否返还彩礼,要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比例。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不再返还,但有两种例外情形。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返还问题,如果已同居共同生活,不一定全额返还。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问题,要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组成、彩礼数额及风俗习惯、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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