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交警有权要求车辆停车 |
释义 | 交警扣留车辆的情况及最长期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可以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或检验完毕。扣留情形包括超载、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未随车携带证件等。最长扣留期限为73天,包括调查、鉴定、检验和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等环节。 法律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下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或检验完毕: 1、客运或货运车辆超载的;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3、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4、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6、未携带驾驶证的;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 8、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9、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 10、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 11、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12、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13、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拓展延伸 交通法规规定下,哪些情况下交警有权要求车辆停车 根据交通法规,交警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要求车辆停车:1.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车辆,交警有权要求其停车接受处罚;2.酒驾、毒驾或者嫌疑人逃逸的车辆,交警有权要求其停车进行检查;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有权要求相关车辆停车等待处理;4.车辆存在严重机动车污染排放行为,交警有权要求其停车接受环保检查;5.车辆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交警有权要求其停车进行核实。总之,交警在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前提下,有权要求车辆在特定情况下停车,以便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调查。这些措施旨在确保道路交通的有序进行,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有权扣留机动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或检验完毕。涉及超载、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标志、未随车携带证件、伪造使用证件、未投保交强险、交通事故、盗抢嫌疑、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嫌疑、剧毒化学品运输等情形。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最长期限为73天。交警在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前提下,有权要求车辆停车进行相应处理和调查,确保道路交通有序,保障公众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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