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怎么计算? |
释义 | 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如下: 1、未约定保证期间 双方对此没做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也就是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债务人不肯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这6个月内找保证人还款。 2、有约定保证期间 债务人与保证人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将会被视为没约定,到时候还是按如上所述计算,即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计算保证期间。 现在许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而保证人未避免承担保证责任,就会跟债务人约定不合理的保证期间,其实质会侵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上对此明确了该规定,将该情况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所以,如果是怎么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法律上将得不到承认,保证人该承担连带保证的还得继续承担。 3、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保证期间 如果双方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的,将会被视为约定不明,具体计算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民法典的保证合同的形式分为主从合同形式,主从条款的形式,保证人单方面出具担保书的形式和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这四种形式,这四种不同的形式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都是有效的合同,如果债务人和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计算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计算。 一、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4、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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