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要做好人员的准备: (一)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本人对鉴定的意见; (二)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 (三)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病史的易于基因变异); (四)被鉴定人年龄在半岁以上; 其次,是做好资料的准备: (一)司法鉴定。需当面采样,所有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二)需要准备相应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或者孩子的出生证等,以及相关的复印件。 (三)需要准备1寸证件照片各3张。 (四)常规检测样本,具体包括:血痕、口腔拭子、带毛囊头发。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批复,以下几种情况应分别看待: 1、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作亲子鉴定的应准许; 2、 夫妻一方申请亲子鉴定并且提供了足以确信的证据证明的,可以准许亲子鉴定; 3、一方无证据猜疑另一方作风不正等而以此要求作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的,不得强制作亲子鉴定; 4、子女已长大成年,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虽有证据而另一方或子女否认,坚决不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不能强制作亲子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