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纪律上、作风上的表现(描述性语言),经综合考察和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认为该同志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员条件,可以接收为预备党员,提请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一章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