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
释义 | 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遵守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并满足一系列条件。首先,在征得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除非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否则不得过度处理信息。其次,需要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第三,需要明确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最后,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的约定。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也对个人信息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在特定情况下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分析 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遵守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在征得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除非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否则不得过度处理信息;其次,需要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第三,需要明确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最后,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的约定。 律师补充: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拓展延伸 标题:处理个人信息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处理个人敏感信息时,必须确保其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能侵犯个人权益。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符合一系列原则,包括不得过度处理,不得损害个人权益,不得妨碍个人行使合法权利等。同时,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即对个人敏感信息的处理应当能够被明确识别出来。 因此,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守上述原则,确保其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能侵犯个人权益。否则,如果违反上述原则,个人可以要求相关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结语 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遵守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在征得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除非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否则不得过度处理信息;其次,需要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第三,需要明确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最后,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的约定。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同时满足征得同意、公开规则、明确目的和范围、不违反法律和约定等条件。若个人信息处理违反法律规定,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若在特定情况下处理信息,行为人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如在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行为、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该自然人合法权益而合理实施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十九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存在核安全隐患或者违反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编造、散布核安全虚假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处理个人信息的,不适用本法。 法律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档案管理活动中的个人信息处理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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