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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消防工作的最高法律
释义
    消防工作的最高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防灾减灾措施包括:
    1、不管是工厂、仓库、公共场所还是家庭居民楼,都应当定时开窗通风,防止爆炸事故发生;动火作业等使用明火,必须采取可靠防范措施;房门、窗户、通风孔洞,不可为了防寒而全封闭,每天都应当通风;居民家庭每日开窗通风,还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
    2、使用燃气(液化气、天然气)后要及时关闭灶前阀,橡胶软管18个月更换1次,两端用喉箍固定,辅助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器,厨房要开窗、关门;
    3、电动车不可进楼入户充电:电动车一旦失火,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安全;提高电动车产品质量固然重要,车主规范用电、规范用车更为重要;
    车主不能为了一己之私、一时之便,置自己家人以及居民楼居民生命安全于不顾;
    4、时刻注意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不使用老化电器设备、使用合格电线,电器(气)周围不放置可燃物,电器使用后及时关闭电源;
    5、使用电热设备要注意安全:电加热设备应直接插在墙体插座上,不能通过插板链接;
    6、初起火灾早知晓,火灾灭小灭早,要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
    7、主动学习火灾预防、初起火灾自救技能;
    8、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学习演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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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2: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