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依法登记的话,那么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消灭和设立,就可以最终发生一定的效力;如果没有并没有登记的话,就不会发生效力,但是如果法律有另外规定的话,那么情况另外会有变化。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签订关于设立,变更,消灭或者是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非是法律或者是合同当中有着另外的规定,那么从从合同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