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劳动仲裁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
释义 | 1、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必须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无需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然后调解你们双方,调解不成仲裁委员会下达的裁决;劳动仲裁在60天内结案;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法院; 3、可以自己处理,不请当地律师代理。我可以给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给你写好),也可以胜诉; 4、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要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除非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下列劳动争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而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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