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公司债务由有限公司以其有限的出资额进行偿还,但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讣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的约定,就会由尚未完成讣缴出资额的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公司合法进行注销的,那么公司后续的债务就不需要承担。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