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重婚、未成年、近亲结婚、患病者的近亲属。子女是否符合条件需具体判断。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利害关系人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受理。子女是否可以申请宣告已故父亲的婚姻无效,需具体符合“利害关系人”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达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