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无权罚款,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扣工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