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结果,有以下救济方法:1、申请复议监督——当事人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裁决确有错误,可以提起复议监督;2、申请重新仲裁——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确有错误,可以提出重新仲裁;3、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