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签1年必须住满1年嘛? |
释义 | 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而且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后《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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