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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用房可以对外出租吗
释义
    物业管理用房是不可以擅自出租,有剩余要出租租金属于全体业主的,而不是物业公司的。我国法律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如果需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可以召集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此问题。在征得业主大会和邻居的同意后,还必须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私搭乱连、乱停车辆、在房屋共同部位乱堆乱放、随意占有绿地或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居住小区景观、制造噪声扰民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都有权加以制止。上可知,无论承租人还是出租人,都不能随意改变房屋或土地的通途,如需改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获得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物业管理用房是属于专一功能的用房,不能改变用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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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