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提出离职后,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那么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届满之后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不在试用期,则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之后才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