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验资后是否可以取出资金? |
释义 | 注册资金应用于公司经营,但可以通过股东借款或正常投资的方式提取部分资金。股东借款在法律和会计处理上是合法的,不算抽逃,且股东应在需要时无条件偿还。正常投资是一种合理的资金抽取方式,根据最新规定,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提高了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了企业成本。 法律分析 不能随便取出。 实缴的注册资金是公司的财产,一旦实缴后,那么注册资金就必须是用在公司需要使用的地方,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 但是,并非不可以提取出来,提取的方向有以下的两种: 1、股东借款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没有侵占被投资者的合法财产,就不能算作抽逃; (2)从会计处理上,被股东借走资金,通常都会有适当的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而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在会计看来,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展示的状态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货币资金变成了应收款项,但仍然属于企业。既然仍然还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抽逃一说就无从说起; (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投资者依据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资金,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应该无条件的偿还,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他对企业的担保责任并没有因为借款这一行为而降低。 2、正常投资 这个现在是很多实缴的股东都在使用,就是作为正常的投资用途把资金抽取出来,现在小规模一个月有10万的额度是免税的,如果公司实缴而没盈利,正好是可以把注册资本全部抽取出来。 公司法中对公司注册资本最新的规定为: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以前注册资本是实行实缴制的,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 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我国实行的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结语 根据公司法最新规定,注册资本已实行认缴登记制度,不再要求实缴资金,这样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尽管注册资金不能随意取出,但股东借款和正常投资是可以合法提取资金的方式。股东借款在法律和会计上都有相应处理,不属于抽逃行为,且投资者仍需履行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正常投资则可根据个人需求合理抽取资金,免税额度为10万。认缴登记制度能有效促进投资创业和提高企业资本运营效率,为企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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