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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性质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的范畴,而劳务协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劳务协议的主体可以都是单位。
    

法律客观: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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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