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认定没下来已经出院了,保留发票的,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