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管辖权转移的定义 |
释义 | 上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时,可以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下级法院对自己管辖的案件,如认为需要上级法院审理,可以报请上级法院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如果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如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法律分析 管辖权转移的规定是: 1、在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时候,认为确有必要将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下级人民法院对自己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拓展延伸 管辖权转移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 管辖权转移是指将案件的审理权从一个法院转移到另一个法院的过程。根据法律规定,管辖权转移可以发生在不同层级的法院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一层级的不同法院之间。这种转移通常是基于特定的法律依据,如当事人的请求、案件的性质、地域等因素。管辖权转移的适用范围广泛,涵盖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转移管辖权,以确保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 结语 管辖权转移是指将案件的审理权从一个法院转移到另一个法院的过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并可将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同时,下级法院也可以申请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上级法院审理。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转移管辖权,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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