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不分利润股东能退股,但是需符合法定条件。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风险提示: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1、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公司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2、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如果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的,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剩余的税后利润,再按股东的实缴资本比例或其他方法分配给各股东。5、如果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