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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职材料提交后未及时入职会产生哪些后果?
释义
    入职材料必须按公司要求迅速到岗,否则将取消入职。员工入职所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离职证明等。如果入职材料不齐,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入职体检前需注意禁食、休息充足、不进食油腻食物等。妊娠、月经期等特殊情况需特别留意。
    法律分析
    提供了入职材料后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迅速到岗,入职。如果超过规定入职期限(入职期限可由用人单位规定),将会被取消入职,直接辞退。
    员工办理入职所需材料有哪些?
    1、员工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相关毕业证、学历证、各类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学信网打印出来的学历验证报告书1份(允许招收大专以下学历的不需要)
    4、盖有上家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章的离职证明(最好是公章,更可信)
    5、一寸彩色照片3张
    6、社保卡、住房公积金卡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7、区级以上正规公办医院入职体检表1份(或三个月以内有效的健康证明)
    8、面试评价表1份(有需要的还有背景调查表1份)
    9、入职登记表1份
    员工入职材料交不齐怎么办?
    如果因为入职材料不全,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
    入职体检须知
    为了保证大家体检的顺利,在做入职体检之前要牢记以下注意事项:
    1、入职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2、准备健康体检,建议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避免进食和激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3、入职体检前几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容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吃对肝肾有损害的药物。
    4、入职体检前一天内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最好洗个热水澡
    5、如果曾经动过手术,要带相关病历和有关资料
    6、如果你正在妊娠,请不要参加x光的检查。
    7、妇女在月经期间内请不要留取尿液标本及妇检,月经期后再做检查。
    8、入职体检当日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
    9、女性要避开月经期,不要带金属扣内衣,不要佩戴首饰,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结语
    请尽快提交入职材料并按照公司规定入职,否则将被取消入职资格。入职所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资质证书、学历验证报告书、离职证明、照片、社保卡、住房公积金卡、入职体检表等。如果入职材料不齐全,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入职体检前请注意禁食、休息充足、避免食物和药物的影响,女性要避开月经期。入职体检时请不要化妆、穿连衣裙和连裤袜,避免带金属扣内衣和首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二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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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