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刑法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怎么量刑? |
释义 | 中国刑法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为人只要具有抢夺完整的武器装备而不是零部件,从而影响发挥武器装备效能行为的,就构成抢夺武器装备罪。如果是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或者战时抢夺武器装备的等,加重处罚。 一、抢夺武器装备罪要追究责任哪些情形要判刑? 构成抢夺武器装备罪会追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到十年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包括抢夺案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等。 二、盗窃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部队的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是战斗力的主要物质基础,保证其不受非法侵占,是巩固部队战斗力的客观需要。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的行为,直接造成部队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损失,将给部队建设带来严重危害。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窍、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的行为。盗窃,是指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抢夺,是指采取乘人不备、公然夺取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盗窃、抢夺的对象是部队在编的、正在使用的和储存备用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不包括已确定退役报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因为退役报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已不能直接形成部队的战斗力。武器装备,是指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 军用物资是指除武器装备以外,供军事上使用的其他物资,如被装、粮秣、油料、建材、药材等。武器装备的重要零件、部件应以武器装备论。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军事动物,如军马、军驼、军犬、军鸽等,应视为武器装备。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不受部队隶属关系的限制,即这个部队的人盗窃、抢夺那个部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现役军人盗窃、抢夺预备役部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均属盗窃、抢夺部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正在生产过程中,尚未交付部队的产品和物资,不能视为部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 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本法第264条和第267条对盗窃罪、抢夺罪的数额标准从严认定。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具有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本罪;具有两种行为的,仍为一罪,不实行并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即本法第450所规定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盗窃、抢夺行为为将侵害部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却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看,实施本罪的行为人都企图实际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因此其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目的,属于直接故意犯罪。 三、抢夺武器装备罪具体要判什么刑?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既遂的,我国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人抢夺武器装备的行为存在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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