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婚姻法中离婚房产如何分?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离婚房产分割有三种情况:夫妻共有的房产、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的房产和婚前财产未加上配偶名字的房产。对于前两种情况,可协商或向法院起诉,法院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第三种情况,配偶无权分割房产。 法律分析 婚姻法已废止,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房产分割如下: 一、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该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的,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未加上配偶名字,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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