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性病例获得重疾险理赔后是否可以继续保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有义务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同时,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当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患上急性疾病,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获得理赔。但是,是否可以继续保险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及保险公司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申请,及时作出核保决定,并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核保结论。 3.《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接受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上注明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和终止的日期、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保险人名称、联系方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免赔额、保险金给付方式、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号码等内容。 4.《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患病的,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但是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或者迟延履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不能履行或者迟延履行所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获得重疾险理赔后,是否可以继续保险应根据保险合同及保险公司规定来确定。同时,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需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也有义务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保险合同义务,但保险公司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