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始交社保了是不算应届毕业生的。 一般大学毕业之前,本科院校会给每一位已经取得学位的学生发放“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也称三方合同。这个三方合同主要是学校,公司企业,与学生个人的三方协议,一则,用人单位根据录用的学生,观察该校的毕业生的在公司的工作状态,并结合毕业生的工作能力确认该高校的整体水平;二则,高校以此作为依据,了解学生毕业后的去向,有时也会做一些调查,并且作为就业率上报教育部。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