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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该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
释义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如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庄秋英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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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29 19: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