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正文主体都包括的必备要素有: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合同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名称、姓名和住址的确定,能够是合同固定化、特定化。 2.标的;所谓的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象。确定标的物的交付能够使合同关系产生或者消灭。 3.质量与数量; 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一、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况 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二、合同的基本特征有什么 合同的基本特征有: 1.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3.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4.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