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应当包括必要的条款内容。其中,必要的条款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合同的名称、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如果缺少这些条款内容,将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订立合同。订立合同应当包括必要的条款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或者经对方同意,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总结: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其订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条款内容,以确保合同的效力和合法性。必要的条款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