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如何计算 |
释义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还款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需同时满足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和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的条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参贷的借款人配偶需为本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法律分析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此外,贷款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还款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二手房为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为25年,砖混结构不超过2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贷款担保 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五)参贷的规定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 参贷的借款人配偶仅限本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结语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还款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最高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可贷额度需同时满足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和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参贷的借款人配偶需为本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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