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领结婚证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后面可以加吗 |
释义 | 没有领结婚证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后面可以加。具体如下: 1、如果房款已经全部付清,没有贷款,则可以去房管局,加上产权共有人的名字; 2、如果房款没有付清,有贷款未还完,房产证就不能增加名字,因为产权属于银行,必须还完贷款,才能增加名字。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如下: 1、有房无贷的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具体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2、有房有贷的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3、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3)不满5年; (4)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5)万分之5的印花税; (6)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7)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8)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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