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对全民所有制下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包括矿藏、水流、土地、自然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无线电频谱、文物和基础设施等。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并且国家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破坏国家财产。 法律分析 一、国家所有权的含义 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对全民所有制下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权利主体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国家,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与之分享所有权。客体具有无限广泛性,某些重要财产如矿藏、水流等则只能由国家专有。国家所有权内容与其他类型所有权一样,仍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但国家通常并不直接占有国家财产而直接行使其所有权。而是将其绝大部分授权他人经营管理。国家所有权在取得方法上除一般民事主体具有的生产、收益、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外,还包括国有化、赎买、征税、征用、罚款、收归无主财产等特殊方法。 二、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 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是指国家所有权的对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包括 (1)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2)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4)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5)无线电频谱属于国家所有。 (6)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7)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这些财产有的只能作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即为国家专有,而不能成为集体组织或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客体,如矿藏、水流、军事设施等。可见,相对于集体组织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而言,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 三、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什么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手段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国家财产。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都负有不得侵犯国家财产,并保护国家财产的义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保护国家财产负有重要的义务。对侵犯和损害国家财产者,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和给予行政处分外,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语 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对全民所有制下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包括矿藏、水流、海域、城市土地、自然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无线电频谱、文物和国防资产等。国家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国家财产。保护国家财产是每个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义务,对侵犯和损害国家财产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修正):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 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国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冻结、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修正):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五十六条 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专用资金,可以依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财政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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