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居民和香港居民能在深圳领结婚证吗? |
释义 | 深圳与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方法:深圳居民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香港居民需携带通行证、身份证等,共同前往内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符合条件者当场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五条。 法律分析 深圳居民与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方法:深圳居民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香港居民携带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一般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拓展延伸 深圳与香港的婚姻登记政策是否相互适用? 深圳和香港作为两个不同的地方,拥有各自独立的婚姻登记政策。根据目前的规定,深圳居民和香港居民在深圳领取结婚证存在一定的限制。深圳居民可以在深圳登记结婚,但是香港居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在深圳领取结婚证。具体要求包括:香港居民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婚姻登记申请表等材料,并符合深圳市婚姻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深圳和香港的婚姻登记政策并非完全相互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请和审批。建议有意在深圳领取结婚证的香港居民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并顺利办理登记手续。 结语 结婚登记需求不同,深圳居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香港居民携带通行证、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符合条件者可当场登记,领取结婚证。深圳和香港婚姻登记政策有所不同,香港居民需满足深圳市规定,并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确保办理手续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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