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撤回后,这个要约就没有效力了。要约人不再受到这个要约的约束,而受要约人也失去了承诺的权利。一般来说,要约是可以被撤销的,但如果要约人明确表示不可撤销,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那么就不能撤销这个要约。 法律分析 要约撤回后,该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受要约人则丧失了作出承诺的权利。一般情况下,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要约人明确表示不可撤销或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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