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一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对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有权请求履行或者采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争议。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下协商一致可以免除通知的义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一)重大违约;(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导致合同内容严重失衡;(四)根据合同约定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对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有权请求履行或者采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争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通知的义务:(一)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解除合同的;(二)合同约定不需通知的。 总之,一般来说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对方,并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当然特殊情况下,协商一致可以免除通知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