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要约的邀请通常指的是商业活动中的邀请,如广告、商品展示等。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指一个人(即要约人)明示或者暗示地向另一人(即受约人)发出的希望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约的邀请并不构成具体的合同,但如果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人的损失,要约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要约是指一个人(即要约人)明示或者暗示地向另一人(即受约人)发出的希望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订立,要遵循自愿、平等和诚信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虚假宣传。 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综上所述,要约的邀请在商业活动中常见,但要注意要约人需要遵守自愿、平等和诚信原则,并不得虚假宣传或含有虚假内容。如果要约的邀请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人的损失,要约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