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范围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新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按以下标准执行: 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 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 划入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归原统筹单位全体参保人员所有,不予转移,也不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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