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伙事业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以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方式共同经营一项事业的民事组织形式。合伙人之间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合伙事业可以选择多种法律形式,如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不同的法律形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普通合伙是指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形式,适用于合伙人信任程度高,风险承担能力强的情况。 特殊普通合伙是指一方为有限合伙人,另一方为普通合伙人的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人只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适用于不同程度的合伙风险共担。 有限合伙是指一方为有限合伙人,另一方为普通合伙人的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人只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适用于资金实力较强的有限合伙人参与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合伙企业可以选择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三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合伙协议是合伙人间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分配利润、承担债务和解决纠纷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债务由合伙企业全部负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只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