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共有部分有哪些 |
释义 | 业主共有部分如下: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4、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 5、对于小区的车位来说,主要是分为几种类型,一种是能够办理产权的车位,另外一种是不能够办理产权的车位以及人防车位。而业主能够享有共有权的车,一般是不能够 办理产权证 书的车位。这种车位一般是占有小区的公共地带。 业主专有部分有哪些权利 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综上所述,业主共有部分有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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