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 |
释义 | 房屋拆迁补偿离婚时能分割。不过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获得的补偿金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男方父母给儿子全款买车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全资购买),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但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的自然增值也属登记方所有,但若该房产婚后用于出租,则租金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一方取得的存款应该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可以分为两类:孳息和投资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通过自然规律或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 夫妻如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产生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对该公司或企业的经营产生的利润部分如股权分红等 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虽然取得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仍应属于个人财产。 三、婚前名下的公司收益对方有份吗 一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公司并产生营业收入的情形,处理较好。公司营业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可以作为个人财产外,其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公司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收益部分在离婚时仍应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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